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无法获得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由于长期疾病或劳动能力丧失,经济困难,无法按原金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可以要求减少支付。一方不执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