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释义 | 《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根据这一规定,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主要看收养关系的解除时间。 如果未成年养子女与其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自行恢复了,这时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如果养子女成年后解除了收养关系,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要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定。 如果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恢复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如果矛盾比较尖锐,如养子女无法原谅生父母的作为,无法协商恢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一、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二、解除收养关系有何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后还将产生以下后果: 1、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其权利义务关系即行解除。 2、对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后果: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