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仲裁行政复议都属于什么诉讼? |
释义 | 调解、行政仲裁和行政复议是解决争议的法律途径。调解是双方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裁决内部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是向上级机关申请裁决不服执法行为的行政司法行为。 法律分析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并作出相应裁决的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不服政府机关的某一执法行为的时候,可以想该机关的上级申请裁决。 拓展延伸 了解诉讼程序: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区别与适用场景 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是三种常见的诉讼程序,它们在法律领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调解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调解员的协助,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适用于一些争议较小、双方关系较好或希望快速解决的情况。仲裁是一种由仲裁员根据双方意愿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的方式,适用于争议较大、需要专业知识和公正裁决的情况。而行政复议则是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程序,适用于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争议。了解这些程序的区别和适用场景,有助于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达成公正解决。 结语 通过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这三种常见的诉讼程序,我们可以在争议中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调解是通过协商达成和解,适用于争议较小、关系较好的情况;仲裁则是由专业仲裁员作出裁决,适用于争议较大、需要公正裁决的情况;行政复议则是对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适用于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争议。了解这些程序的特点和适用场景,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并达成公正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八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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