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与行政仲裁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程序、受理机关和解决争议性质不同。行政诉讼适用法院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机关程序;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属于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拓展延伸 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比较与选择 行政争议解决方式包括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它们在程序、适用范围和效果等方面存在区别。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适用范围广,但程序相对复杂,时间较长。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程序解决争议,适用范围较窄,但程序相对简便,时间较短。行政仲裁是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解决争议,适用范围较窄,程序相对简单,时间相对较短。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争议性质、当事人意愿和维权效果等因素,以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 结语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着明显的区别。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由法院受理,属于司法行为;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由行政机关受理,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广泛适用,程序复杂,时间较长;行政复议适用范围较窄,程序简便,时间较短。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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