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重整时债权如何申报 |
释义 | 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提交身份证明、债权证明,财产担保需提交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登记债权时需记录债权人信息、债权数额、证据、财产担保等。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申报全部债权。未申报债权的债务人可将来申报债权。在法定期限后,债权人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可对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提出异议,可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拓展延伸 破产重整程序下的债权申报流程与要求 破产重整程序下的债权申报流程与要求是指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来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首先,债权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文件,包括债权凭证、债权金额证明等。然后,根据破产重整法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申报文件提交给破产重整管理机构。在申报过程中,债权人需要确保申报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保护自身的权益。此外,根据破产重整法的规定,债权人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申报期限和程序要求。通过遵循破产重整程序下的债权申报流程与要求,债权人可以有效地行使其权益,参与破产重整过程,并争取最大的债权回收。 结语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提供债权证明和身份证明。如有财产担保,还需提交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债权时,需详细记录债权人信息、债权数额、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等。已成立清算组的,由其进行登记工作。对于连带债务人破产的情况,债权人可向其或其他债务人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其他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人会议对法院同意其参与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破产重整程序下的债权申报流程与要求需要债权人按规定准备申报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给管理机构,以保护自身权益并争取最大回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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