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有:1、提起诉讼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5、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6、选择调解的权利;7、自行和解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