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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员工健康免责是否有效?
释义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健康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根据宪法和法律,这些条款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同时,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需要增加保障员工健康的条款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员工健康免责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劳动期间健康问题概不负责条款其实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在劳动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员工存在健康问题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视具体情况判断,原则上劳动合同员工健康免责如关于人身受到伤害的免责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或协议是无效的。并且职工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违约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在保障员工的健康方面增加相应的条款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而依《劳动保障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期间发生的身体健康损害结果由劳动者自己承担,显然违法,因此这个条款应属无效,若真的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依法仍应承担责任。但这个无效的条款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有效条款的法律效力
    结语
    劳动合同中的员工健康免责条款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这样的条款都违反了宪法和法律,也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德。因此,这种免责条款无效,法院也不会支持。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也不能排除劳动者的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保障员工健康方面应增加相应条款,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应属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其他有效条款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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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8: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