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对后代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一、刑事案底对子女的影响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 二、有刑事案底的人无法从事的工作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四、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违法犯罪不仅会毁了自己,还可能对子女造成影响。刑事犯罪一旦留下案底,可能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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