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有物权属性吗 |
释义 | 居住权具有一定的物权属性,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人役权。居住权主要是一种使用权,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一、居住权人一定可以出租房子吗? 居住权人不可以出租房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双方离婚房子给了孩子母亲可以住在里面么 离婚了房子给孩子母亲没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三、居住权转让和继承的相关问题 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不是永久性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基本排除了居住权通过转让、继承、出租的方式进行流转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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