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离婚后三金的返还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彩礼案三金不需要返还,但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结婚聘礼钱并非必须给予,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选择给或不给。在离婚时,除非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被分割。若离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再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需证明父母生活困难。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彩礼案三金要返还吗?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不需要退还,三金一般属于彩礼,而只要男女双方在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且并不存在骗婚等现象,那么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返还的。若是遇到对方要求返还的情形,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理由。 三金应该是属于彩礼范围之内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离婚三金和彩礼是不需要退的。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结婚聘礼钱必须给吗? 1、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因此,男女登记结婚,并不是一定要给彩礼的。 2、订婚礼金,这个根据地方习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订婚礼金是属于彩礼当中的一部分,可在订婚是部分给,结婚再给等形式;也有订婚时给礼金后,结婚时就不需要再给彩礼钱了。 3、订婚礼金据说是给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着;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以表达养育之恩。订婚礼金或者是彩礼钱基本上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有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结婚时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彩礼,即使在结婚前支付,那么也是男方父母支付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给予孩子的,故此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在离婚时一般不能被分割。若是结婚登记后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才离婚,男方想要女方返还彩礼的,必须要证明支付彩礼后父母的生活变得十分困难。 结语 离婚后的彩礼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聘礼钱和三金不需要退还。只要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并不存在骗婚等问题,一般不需要返还。如果对方要求返还,可以要求其提供合理的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有返还的可能。因此,离婚后的三金和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为夫妻在此期间是共同财产制。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返还请求,且法院准许离婚的情况下,才可能考虑是否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结婚时给付彩礼并不是必须的,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选择给或不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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