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 2、难产者,应额外享受15天产假; 3、多胞胎者,每增加一个婴儿,可额外享受15天产假; 4、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产假被辞退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陪产假申请流程: 1、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相关陪产假事项,明确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请假时间、手续等一系列问题; 2、根据单位请假相关规章制度,填写陪产假请假条,上交证明资料,并上交请领导签字批准; 3、请假得到批准后,就可以进行休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