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对作为物权标的物的物质资料的支配(使用、收益、处分),或者满足物权人生产、生活的需要(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或者实现物权人的债权(担保物权)。2、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债权人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取得债务人给付的财产,或者获得债务人提供的劳务。即使债权以财产给付为标的,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亦仅能请求债务人为财产给付行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财产。3、现实生活中,凭证的种类繁多。当凭证成为证明案件或法律事实需要时,即可成为证据或书证。依据凭证的法律效力可以将凭证区分为四种:一是据此认定案件事实的凭证,如发票、收据;二是据以认定权利归属的凭证,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权证;三是据以认定身份的凭证,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四是据以行使权利的凭证,如债权凭证、物权凭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