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按揭房处理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房屋按还贷时间判断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无需考虑贷款来源。若还贷款远高于首付款比例,法院可将房屋判给购房者配偶并支付补偿。若购房者无偿还能力而配偶有,法院可将房屋判给有能力者。补偿需考虑房屋增值,不仅限于还贷款一半。具体操作可通过协商或评估房屋市值解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怎么处理按揭房 1、离婚这么处理按揭房:如果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揭房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则不用分割,谁的按揭房就归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法院对离婚中按揭房屋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一般只需从还贷的时间上进行判断,只要是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认定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无须区分还贷的金钱来源于夫妻中哪一方的收入。当然,如果夫妻之间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对房屋还贷问题另有约定,自当区别对待。 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较长,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在房款中所占比例远远高出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比例,而非购房者一方有能力支付尚未偿还的贷款,则法院仍可根据案件情况将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的配偶所有,令其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并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再如,婚前购房的一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离婚时不具备继续偿还贷款的能力,另一方当事人具备此能力,并愿意承担继续还款义务的,法院仍可将房屋判归另一方当事人所有。 判决取得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补偿时需考虑房屋的增值,而不能仅给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的一半。具体操作上,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对房屋市值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可以在离婚时首先对房屋的市值进行评估。 结语 离婚中按揭房的处理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法院一般会从还贷的时间上进行判断,无须区分金钱来源。然而,如果双方约定了分别财产制或有其他约定,法院会予以区别对待。在判决时,法院会考虑房屋的增值,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补偿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