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遇到了问题该怎么处理呢? |
释义 | 没有相对统一和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既不利于公正地进行行政复议,也不利于机构精简。我国的行政复议机构分别隶属于各级不同的人民政府和不同的行政职能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主管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没有一套统一的行政复议机构体系。这样就很容易产生各种弊端。首先,不能公正地进行行政复议裁决。主持复议的行政机构完全听命于其所属的行政首长,没有自主决定权;而其所属的复议机关又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次,没有统一的复议机构体系,违背了行政机关的精简效能原则,造成机构臃肿,加重了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负担。“同时,在各级政府和各类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复议机构,造成了人员一定程度的浪费,不利于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你的感受我能理解,对于行政复议遇到的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就是这样。 司法复议与行政复议该怎样办呢? 1.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怎么处理? 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虽然《行政复议法》并未就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情形进行规定,但是,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其本质上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当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后,行政复议决定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对不同的当事人均适用,不因当事人的变化而导致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变化。因此当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认定为重复复议。 行政复议的作用在于防止什么问题呢? 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体现它的监督性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机关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是保证行政效率和行政机关内部良好运行的需要。上级机关领导和监督下级机关的方式有多种,如发布指令、命令,听取下级机关的请示和汇报,到下级机关去检查工作等,行政复议是由上级机关通过对具体行政争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以监督下级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当的。因此,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制度又是一种监督机制。与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作用相比,其保障和监督的作用是次要的和附带性的。 食品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该怎样写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重复行政复议行为如何处理呢?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现在你应该清楚重复行政复议行为怎么处理了。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