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银行利息标准如何界定? |
释义 |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超过24%至36%的自愿履行,法院不保护。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保护。地方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四倍。 法律分析 利息超过以下范围不受法律保护: 1、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2、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3、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后果: 1、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超过此限度,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3、当借条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时,债权人通常可以要求债务人以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利率偿还贷款。 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地方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结语 民间借贷中,利息的合法保护范围有限。年利率在24%以下的借贷受到法律保护,超过36%的部分被认定为无效,不受司法保护。24%到36%之间的借贷属于自愿履行的自然债务,法院不会主动保护。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超出部分也不受法律保护。虽然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但超过四倍的利率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五十条 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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