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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它是环境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所应经过的正常的基本程序。这种程序手续相对严格、完整,适用最为广泛。其主要步骤如下:
    1、立案。立案应当填写专门形式的《立案报告表》,立案后应指派承办人员负责案件的调查工作。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承办人员对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的过程。
    3、审查调查结果。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员应提出有关事实结论和处理结论的书面意见。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行政部门必须制作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处罚决定书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环境执法部门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它是行政处罚中最严格的程序之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听证活动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经听证后,环境行政部门根据听证的情况及听证笔录,作出是否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及给予何种处罚的最后决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环境处罚还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有很多的企业为了谋取暴利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比如说排放污水,污气,这都是需要受到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的,这在相关法律当中都有所规定。
    一、工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或者自接到告知听证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前款规定的邮寄送达,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的,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举行。
    (三)公开举行听证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案由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四)听证主持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五)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
    (六)听证进行顺序
    1、举行听证时,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理由、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
    3、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
    4、互相辩论;
    5、听证主持人按照第三人、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八)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写出听证报告并签名,连同听证笔录一并上报本机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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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2: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