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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多久受理
释义
    行政复议申请,应由行政复议机关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申请怎么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先由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依法进行书面的审查;最后及时地作出复议决定,将复议决定书送达给各当事人;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三、宝鸡台湾通行证外地人能不能办理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产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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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