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还需还婚前债务?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应共同承担用于改善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的债务。但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非抚养义务亲朋的债务、个人经营所得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等不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用于维持家庭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债务,对第三人无效。离婚时应明确划分共同债务,个人债务需符合法院支持条件。 法律分析 一、离婚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离婚时,离婚债务另一方不进行承担。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宜上,夫妻离婚时应共同承担债务。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些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五)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单独所付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力偿还,也可以说服他代为偿还,但须以资源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偿还债务。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生活的,则不属于个人债务,应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付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分割要划分清晰明确,对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后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人民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债务的承担需要具体分析。婚前个人债务不需要另一方承担,婚后个人债务若未用于家庭生活等事宜,也无需共同承担。然而,如果婚后个人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等,离婚时应共同承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些特定债务如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未经同意的资助债务等,也不需要共同承担。离婚时需明确划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确保公平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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