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是指一审判决生效时间,因为二审是最终判决。刑事一审判决不是最终生效判决,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也即经过十日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判决书生效。故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是十日。若是刑事裁定书则是五日。当事人应注意这一时间,把握时间维护自身权利。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 刑事案件结案的方法有两种: 1、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 2、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 民事案件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章作结案处置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