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在刑事辩护中拒绝作证是其法定权利之一,但是应该注意到这是与被告的利益相关的权利,如果被告不作证,可能会影响其辩护的效果。同时,如果被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虚假陈述,将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告有权拒绝作无罪辩解,不认罪或者拒绝作无罪辩解的,不影响相关证据的采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被告作伪证。” 因此,被告在刑事辩护中可以拒绝作证,但是需要注意这可能会影响其辩护效果,并且不得作出虚假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