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
释义 | 不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在离婚案件中处于劣势,利益会被侵犯。起诉离婚的先后与是否吃亏没有联系。 根据相关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而,并不存在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让步或者调解是他人的权利,也有权作出让步,也有权不作出让步。离婚时财产或子女抚养权等事项的分割都是平等分配,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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