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媳不赡养儿子可以立遗嘱继承遗产吗?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是可以立遗嘱让其他人继承遗产的。父母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 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儿媳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也即儿媳妇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但丧偶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被继承人签订遗嘱由儿媳妇继承的,儿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 丈夫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等明确指明只属于丈夫的,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不孝敬父母还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当事人不孝敬父母的,一般还会有遗产继承权。不孝敬父母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被继承人死亡的,当事人依然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相应的财产。但被继承人签订遗嘱由当事人意外的人继承的,当事人不能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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