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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村里的水资源构成犯罪吗
释义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的主旨是:符合搬迁重建、子女需另立门户、外地迁入无住房、技术人员落户、退休人员回原籍定居等条件的农民可以申请房屋用地,但不得非法转让住宅、一户多处房屋用地、户口迁出、未满18岁且不具备分户条件、户口未迁来当地等情况下不得申请房屋用地。出卖、出租房屋用地导致不达标或丧失用地的村民不能再申请,但两户用地都不达标可以相互调剂并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用地。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申请房屋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房屋用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房屋用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房屋用地用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房屋用地的;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房屋用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房屋用地用地的。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房屋用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房屋用地的,不得再申请房屋用地,但因两户的房屋用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房屋用地。
    拓展延伸
    水资源买卖引发的法律纠纷及其解决方法
    水资源买卖引发的法律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许多地区,水资源的供应和需求不平衡,导致了买卖水资源的活动。然而,由于涉及到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这种买卖行为往往容易引发争议。解决这些纠纷的方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明确的水资源权益制度,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减少争议的发生。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水资源买卖行为,保护公共利益。此外,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减少对买卖行为的依赖,可以有效降低纠纷的发生。同时,鼓励各方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避免长期的法律诉讼。最后,加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对水资源买卖行为的认知,促进社会的共识和合作。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水资源买卖引发的法律纠纷,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结语
    合理安排农村房屋用地是促进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在申请房屋用地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条件。同时,禁止非法转让现有住宅、一户多处房屋用地等行为。对于因出卖或出租房屋导致用地不达标的村民,应禁止再次申请用地,但可以考虑通过调剂解决问题。水资源买卖引发的法律纠纷需要建立明确的权益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推动合理利用和节约、鼓励协商解决,并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五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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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