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不是有关于不得拒绝使用法定货币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有不得拒收人民币的规定的,金银纪念币不是法定货币,可以拒收,法定货币只是人民币,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第十九条 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人民币如何进行流通保护的规定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人民币券别调剂业务。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 故意毁损人民币;(二)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以上是关于是不是有关于不得拒绝使用法定货币的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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