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已下逮捕令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逮捕令下来后,侦查羁押期限内未完成侦查工作的,可以取保。 一、逮捕令下来代表着什么 逮捕令下来意味着: 1、逮捕令下来代表着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 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 3、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如果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后多久补充侦查 从逮捕开始计算2个月是侦查羁押期限,案情复杂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窜作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还有因为特殊原因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所以,一般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在逮捕后2-7个月。补充侦查是检察院1个月或者延长至1个半月审查起诉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实际情况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査起诉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