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产清算程序中,清算组不认可该债务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收集好证据材料和准备好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认可该债务并且要求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清偿债务。建议及时起诉,因为从立案受理到开庭审理会有一个过程,而破产的清算工作一直都在进行中。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