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再审判决不服的处理方式为: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当事人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客观: 《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