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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进行离婚债务的分配
释义
    离婚债务和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在财产分割中,应注意书面或口头约定、分居后的财产归属、举证责任、过错分配、协议约束力、隐藏财产的影响等因素。对于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财产分割适用不同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一、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1、离婚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
    结语
    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进行清偿,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注意夫妻双方的约定、分居后的财产处理、财产归属的举证责任、分配不等的原因、协议的约束力、隐藏转移财产的处理等。对于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情况,财产分割应根据正常离婚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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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8: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