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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债务如何分担
释义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双方约定的债务的承担份额,不得对抗债权人。双方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黄志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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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