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属于刑事案件,未达三千元通常民事案件。 对于已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按照刑事犯罪案件处理: 1.盗窃金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未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按照民事治安案件处理: 1.实施盗窃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