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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要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分析:担保人破产债权申报,首先应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申报,其次应当有证据材料证明自己是破产债权的债权人,最后应注意,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申报表。根据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否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申报破产债权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应当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注意,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此外,补充申报的债权人对其申报债权前已经进行完毕的各项破产活动,不得再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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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