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如何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章,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触犯了新的犯罪,根据具体情况处置如下:1、如果行为人涉嫌重新犯罪,执行机关应该暂扣行为人的保证金,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再决定是否没收;2、如果行为人是故意重新犯罪,那么直接没收保证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是过失重新犯罪又或者是不构成犯罪,执行机关应该退还保证金给行为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章》第三十四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章,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被取保候审人先行拘捕,并提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章》第三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章,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被取保候审人先行拘捕,并提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所在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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