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户主不迁出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迁移户籍,或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簿登记的户主,到当事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所以,你户口不迁走,你爹妈不需要起诉你,可以由你爹妈以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申请把你户籍迁走,或给你分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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