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如果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他所在的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间。 法律分析 受理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生事故伤害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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