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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释义
    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其补偿,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单位需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但如果是预告性解除或者主动与单位协商解约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与普通用人单位无较大差别,综述如下:
    1、过错性解除,也称之为“随时解除”,针对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该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者有过错;
    2、非过错性解除,也称之为“预告解除”。该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且有最低限制和最高限制;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要求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N+1指的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N+1,N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月工资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月工资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指解除合同前上个月的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三、同城公司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
    同城公司搬迁的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则对员工没有补偿,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对员工是否需要补偿需要根据企业搬迁距离的远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
    是否在上下班时间上进行调整、是否给予交通补贴等因素,以及该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给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各方面带来实质性的不利等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搬迁给员工造成了重大影响且没有采取弥补措施的,则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给予补偿。如果搬迁没有给劳动者造成重大影响;
    或者虽然造成了重大影响,但单位及时采取了弥补措施,如实施了调整上下班时间、提供班车等措施了,则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如果需要补偿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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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