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薪资变动后,合同是否允许重新签署? |
释义 | 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薪资调整可以做劳动合同变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签,但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劳动关系到分公司可以不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还应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此外,劳动合同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签吗 岗位变更劳动合同可以重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名称变更用重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薪资调整需要做劳动合同变更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薪资调整可以做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关系到分公司可以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没有必要和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如果被调到子公司工作,是属于岗位调配,不影响合同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应各自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两者作为独立的不同法人,应该各自独立签署劳动合同,不存在代替的问题。如果子公司员工是与母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视为母公司员工。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变更到分公司也并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吗 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结语 劳动合同要约定薪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含劳动报酬条款。除了劳动报酬外,劳动合同还应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薪资应当是必要的约定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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