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争议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的争议主要涉及到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等问题。在具体的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犯罪分子逃避惩罚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住所地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是,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被害人住所地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本辖区内实施犯罪行为,而没有被害人住所地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本辖区内实施犯罪行为,被害人住所地和犯罪行为发生地在不同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的;(三)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本辖区内逃避追诉的。” 以上是职务犯罪案件管辖权争议处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处理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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