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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干部问责办法规定问责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实行问责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私自设立“小金库”,或者占用、挪用公款的;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等等。
    法律依据:《公安部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1.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报告不及时处理,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
    2.因工作失职,本单位发生失泄密、火灾、安全等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本单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
    4.本单位私自设立“小金库”,或者占用、挪用公款的;
    5.本单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发生严重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工作失职,本单位或者其下属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者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8.对本单位或者其下属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者重大事故、事件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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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