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如果是记者在采访中,对一些污染环境、没有社会公德的人和事,通过照片和写文章的方式进行了揭露曝光;行使的是正常的舆论监督,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德,并且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且也不存在侮辱丑化当事人的肖像,所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一、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妇女人格权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二、盗用QQ好友照片当头像是否犯法 将他人照片作为QQ头像不违法。以营利为目的盗取他人照片是违法的,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肖像。如果人像、纪实摄影作品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拍摄,原则上不能发表、展出,即使是简单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展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