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确定工伤医疗期 |
释义 | 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医疗费用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医疗期可达3个月至24个月。工伤职工治疗工伤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治疗可继续享受福利。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则按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年限越长,工伤医疗期越长。 法律分析 一、工伤医疗期如何确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工伤医疗期间享受什么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从相关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确定工伤医疗期的时间,需要结合工伤职工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工作年限越长的,那么工伤医疗期的时间也就相对要长一些。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工伤医疗期的确定与工伤职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有关。实际工作年限越长,工伤医疗期相应延长。医疗期为3个月至24个月不等,根据不同工作年限进行划分。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费用支付、住院伙食补助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然而,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则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因此,工伤医疗期的确定需考虑工作年限,以确保工伤职工获得合理的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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