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对未批捕的人是否会做出刑罚判决? |
释义 |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检察院对有犯罪嫌疑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并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审判过程。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就应该被逮捕。逮捕的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行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干扰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等。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予批捕一般还会判刑。逮捕只是法定的强制措施,不影响其犯罪判刑的过程。只要犯罪人符合法定逮捕要件,则需要被逮捕。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拓展延伸 检察院是否会对未批捕的嫌疑人作出判决?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未批捕的嫌疑人是否会作出判决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未批捕的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对嫌疑人作出判决。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未批捕的嫌疑人作出刑事处罚决定。这通常发生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检察院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对嫌疑人作出刑事处罚决定。总体而言,检察院对未批捕的嫌疑人作出判决的情况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刑事审判程序的进行。 结语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未批捕的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对嫌疑人作出判决。其职责是审查案件、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检察院可能会采取紧急措施对嫌疑人作出刑事处罚决定。总体而言,检察院对未批捕的嫌疑人作出判决的情况相对较少,更多的是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刑事审判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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