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
释义 | 1、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权及探视权可以作出约定,对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 2、对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均不得剥夺,如抚养小孩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探视权可以放弃吗? 探视权可以放弃。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对于离婚的夫妻双方,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由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一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在离婚时一方失去了抚养权,但是仍可以依法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以及监护权。 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离婚后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1、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2、一方以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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