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取证罪刑讯逼供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犯罪嫌疑人或者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检察院会进行调查核实的,经过排除的非法证据,不能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发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证据的,会进行排除相关的非法证据。 一、服刑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办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被公安机关发现漏罪的情形,有两种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再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直接审查起诉,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刑事案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吗 刑事案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吗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秩序收集证明犯罪人员,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的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第二部分是不能刑迅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可以强迫任何人证明自己是有罪的。保证一切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的充分条件提供证据,排除特殊情况,可以协助他们调查。犯罪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三、审查起诉中补充侦查后的处理是什么 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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