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是否包括房屋、土地等全部资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不一定包括房屋、土地等全部资产,具体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因国家利益需要征用土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补偿,并依照规定为其安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土地征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土地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款项,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所有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者抵押,应当报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的拥有和占有,受法律保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被征地人要求补偿的财产和设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补偿的财产和设施包括土地,以及与土地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林木、水利设施、耕畜和其他移动财产等。 因此,在征地补偿中,是否包括房屋、土地等全部资产,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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