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知函和通知函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告知函与通知函主要区别在于:有没有明确的告知对象,告知函是有明确的告知对象的,通知函则没有。1、告知函则是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告知函的正文通常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告知原由,说明制发本函的原因;二是告知事项,简明扼要地叙述告知对方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2、通知函,是转发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印发上级或本级机关有关公文,批转下级机关公文,传达上级机关指示,任免和聘用干部,发布法规和规章,以及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周知事项的公文。 拓展资料:一、函格式写法:(一)标题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二)正文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通知函的格式以及范文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函,或去函和复函的事项一般都较单一,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如果事项比较复杂,则分条列项书写。3.结语。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三)落款:写上通知人或单位名称,和通知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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