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产继承的疑问:一方突然离世,房产归谁?
释义
    夫妻共有房屋的继承权和负债分配:房屋是婚后财产,男方遗产的一半归属婚后共有,无遗嘱时由四人继承,人均四分之一。男方未归还的贷款由四人分担。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产权主体的消灭、产权客体的消灭、转让和继承引起的消灭,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导致的丧失,以及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
    房屋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其中的二分之一是男方遗产,如果无遗嘱,房屋的二分之一由四人,妻子女儿及男方的父母共同继承,人均四分之一(人均总房屋产权的八分之一)。另,未归还贷款中男方占二分之一,是共同债务,二分之一是女方债务,其中男方的该债务由四人继承人分担。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有如下几种: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消灭有多种情况,包括产权主体的消灭、产权客体的消灭、转让或继承引起的消灭,以及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导致的丧失等。在遗产继承方面,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享有先继承权,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需要注意的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以上是对房屋所有权和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实的简要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3: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