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求助法院应对策略
释义
    申请再审是对不服法院判决的解决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申请符合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应予再审。然而,两审终审制度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抗诉,上级法院有权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即为终审判决。审级制度要求审判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法律分析
    以下是不服法院判决怎么的解决方案
    如果你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因此,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均可申请再审,否则应服从判决。
    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法院审判案件,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也就是说,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的检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上一级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这时,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结语
    如果您对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您可以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根据该法律的相关条款,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您的申请符合一定的情形,如有新的证据、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再审。然而,如果您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情形,您应该服从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两审终审制度有一些例外情况,具体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10条中,根据该条款,某些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因此,审判程序的严格遵循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是审级制度的实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4: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