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二手房东违约的解决途径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买受人可根据意愿决定解决方式:1)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每日万分之几的违约金;2)解除合同,支付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拓展延伸 房屋买卖中二手房东违约的法律救济措施 当房屋买卖中二手房东出现违约行为时,买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救济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买方可以要求二手房东履行合同义务,如要求其按约定交付房屋、提供相关证件等。如果二手房东无法履行,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请求合同解除或赔偿损失。此外,买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冻结二手房东的相关资产,以确保赔偿能够得到保障。在诉讼过程中,买方应当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合同、支付凭证、通信记录等,以证明二手房东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做出判决以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买受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决定如何解决。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的万分之几计算。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违约金为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买方在维护权益时可以采取法律救济措施,如要求履行合同、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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