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具体如下: 1、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校外原因以外的原因在学校受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学校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2、年满十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校外原因以外的原因在学校受到伤害的,除受害学生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外,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具体如下: 1、拨打市长热线如实反映情况; 2、登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地方领导反映问题; 3、去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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