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费用标准多少,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承担 |
释义 | 劳动仲裁费用由国家承担,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标准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而定;劳动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保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主体资格不具备、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属于受案范围等。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二者的计算标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不同而有不同的计算结果。劳动仲裁费用一般由国家承担,仲裁案件当事人无需承担仲裁费用。 一、劳动仲裁费用标准多少 劳动仲裁费用标准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1.受理费: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2.处理费: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承担 劳动仲裁办案经费费由国家承担,劳资双方不需要缴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法律已经明确了劳动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仲裁办案的经费是由当地财政予以保证的。所以从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都是不收费的。 三、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结语 劳动仲裁费用一般由国家承担,受理费和处理费根据案件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受理费根据人数和案件性质收取,处理费根据争议金额收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保障。因此,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无需承担仲裁费用。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申请人资格不符、争议与申请人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等。申请人需确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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